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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2022-06-14 14:32   来源:掌握宿州APP   作者:  宋户户 

6月14日上午,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按照安徽省相关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出台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6月6日起开始执行。

《实施办法》指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允许到期后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以上两项政策期限暂定至今年12月31日。

《实施办法》还明确,允许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先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同时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宿州城区由原9600元/年,提高至12000元/年;各县由原6000元/年,提高至8000元/年;并积极推行缴存、提取等业务网上办,更好地满足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实际需求,确保住房公积金服务平稳运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相林:“下一步,我们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部门将对六项措施的实施办法进行督促落实,首先要满足缓缴企业和缴存人的实际需求,为他们提供便利,同时我们将提供优质的服务,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缓缴企业和缴存人提供便利。”


全媒体记者:宋户户

新媒体编辑:陈影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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