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近日,在我市宿马园区内,一辆电动三轮车闯红灯与轿车发生交通事故,电动三轮车驾驶员不仅受伤,还要承担主要责任。
近日,在宿马园区宿马大道与松林孜路交叉口,由李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由南向北行驶时,在该路口红色信号灯亮起时闯红灯继续行驶。与此同时,由赵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该路口由西向东行驶时,信号灯正处于绿黄相交的瞬间,但其并未停车等待,而是继续向前加速行驶,在行至道路中央时,小型轿车与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电动三轮车被撞飞数米,碎片散落一地,驾驶员身体多处受伤。
经调查取证,李某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是本次事故形成的主要原因,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赵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措施不当是本次事故形成的次要原因,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表示,驾驶车辆上路行驶时,遵守交通信号灯规定,是每位交通参与者的义务,既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也是对其他交通参与者负责。
交警提醒:交叉路口易发事故,交通参与者应做到减速慢行、严格守法。
全媒体记者:惠杰、娄潇(实习生)
新媒体编辑:冯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