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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 | 投保时如实告知职业信息比你想的更重要!
2023-03-15 10:32   来源:太平人寿安徽分公司   作者:   

01、案例简介

客户B先生2019年9月25日通过保险业务人员投保一份意外险,投保时,代理人询问客户职业时,客户告知职业为“农夫”。2021年11月5日,客户被高压电点击身亡,其爱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经保险公司核实发现,客户实际职业为“电缆架空作业与维修人员”,为意外拒保职业,故不予理赔。

02、风险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03、案例警示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投保时如实告知您所从事的职业,如您的职业或工种发生变更,请及时进行职业变更,以保障您的保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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