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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补充登记公告
2023-09-25 16:21   来源:宿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尊敬的普查对象: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宿州市人民政府目前正在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清查工作,清查对象包括宿州市辖区内各类单位(企业)和二、三产业个体经营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地普查员已经对辖区进行了“地毯式”入户清查,因单位(企业、个体户)搬迁、更换经营地、没有开展实际经营、联系电话变更等原因,部分单位还未进行清查登记。根据国家普查方案要求,请尚未进行清查登记的普查对象,携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于10月12日前,到单位所在地就近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时补充填报清查表。对逾期未清查登记的,将依据《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纳入统计信用异常企业名单。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相应条款,予以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发布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清查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若发现普查机构或工作人员借清查获取不正当利益,可以向各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宿州市经普办电话:0557-3046940,埇桥区经普办电话:0557-3023296,砀山县经普办电话:0557-8095228,萧县经普办电话:0557-5022223,灵璧县经普办电话:0557-6880272,泗县经普办电话:0557-7022483,市高新区经普办电话:0557-3927185,宿马园区经普办电话:0557-2666002,市经开区经普办电话:0557-3652652。

特此公告。



宿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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