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州市交警支队六大队三中队民警按照上级部署在辖区内开展巡逻防控任务,时至晚上22时50分许,一辆黑色的越野轿车在看到巡逻警车后突然加速驶离,随后在行驶一段距离后停车靠在了路边,见此可疑情况,民警随即上前对其进行检查。
经呼气酒精检测仪测试,该名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17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按照规定依法带其到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后经安徽永泰司法鉴定所检测,驾驶员徐某某体内血液乙醇含量为178.82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在后期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民警发现,该驾驶员徐某某已经不是第一次醉酒驾驶机动车了,其在2018年8月、2022年9月都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我市交警一大队查获,且徐某某的驾驶证在第一次醉驾被查时就已经被吊销了,这次已是第二次无证醉驾被查。
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三中队指导员陈东:“此次案件中,徐某某无视法律法规,多次酒醉驾行驶,漠视他人与自身生命安全,我们会严厉对其进行处罚,同时我们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切不可抱着侥幸的心理酒驾开车上路。”
全媒体记者:朱寅虎
新媒体编辑:李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