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宿州市埇桥区桃园镇光明幼儿园东侧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勘探,两车侧面撞击严重。随后,民警调取了周边的监控,从监控中可以看出,由南向北行驶的小型轿车与由东向西行驶的轻型货车在十字路口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两车驾乘人员轻微受伤、两车受损。
经调查,小型轿车驾驶员王某某其行为违反了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负主要责任。民警表示,轻型货车驾驶员顿某其行为违反了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负次要责任。
全媒体记者:惠杰
新媒体编辑:李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