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又有新调整,月缴存基数上限增长697元,下限不变。
根据最新规定,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由之前的20636元上调至21333元。月缴存额个人部分最高为2560元,单位同比补贴2560元,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为5120元。在此之前,月缴存额个人部分最高为2476元,单位同比补贴2476元,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为4952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与之前相同,为1930元。月缴存额个人部分最低为97元,单位同比补贴97元,月缴存额合计最低为194元。
需要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单位及职工,可于2024年7月1日至8月31日,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线上网厅或线下网点两种途径办理。
全媒体记者:惠杰
新媒体编辑:崔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