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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2024-07-15 08:56   来源: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作者:   

为加强宿州市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重新启用宿州市辖区内道路车辆智能检测设备7处、自动抓拍视频监控设备2处(详见附件)。

重新启用设备均符合国家标准,将于2024年7月27日正式启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通行规定,安全文明出行。交通违法行为互联网查询网址:http://ah.122.gov.cn或登录“交管12123”APP进行查询处理。

特此通告。


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7月12日


附件:

一、道路车辆智能检测设备(7处):

主要功能: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拂晓大道与汴阳二路交叉口南171M处;

2、永大路与振兴路交叉口;

3、桃园大道与运粮河东路交叉口;

4、G206国道与蕲南矿工人村路交叉口;

5、G206国道与刘圩子二桥交叉口;

6、G206国道与方瓦路交叉口;

7、G206国道909KM处。

二、自动抓拍视频监控设备(2处):

主要功能:拍摄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G206国道817KM+500M处路东;

2、G206国道817KM+600M处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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