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高速公路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于2025年4月30日正式启用警用无人机移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针对宿州市境内高速公路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新启用设备主要抓拍违法行为有:
(一)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的;
(二)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违法停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
(四)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五)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
(六)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特此通告。
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