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宿州市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重新启用宿州市辖区内电子警察设备8处、道路车辆智能检测设备4处、自动抓拍视频监控设备1处(详见附件)。
重新启用设备符合国标及行业标准,将于2025年7月10日正式启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通行规定,安全文明出行。交通违法行为互联网查询网址:http://ah.122.gov.cn或登录“交管12123”APP进行查询处理。
特此通告。
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7月3日
附件:
一、电子警察设备(8处):
主要功能:拍摄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埇桥区S407省道与074乡道(符沈路)交叉口;
2、埇桥区S407省道与075乡道(李闸路)交叉口;
3、埇桥区S407省道与S101省道交叉口南500M处;
4、埇桥区S407省道与原S101省道交叉口;
5、埇桥区S407省道与新S101省道交叉口;6、埇桥区S407省道与新S303省道交叉口;7、埇桥区S407省道与072乡道交叉口;8、埇桥区人民北路与物流园北路交叉口。
二、道路车辆智能检测设备(4处):
主要功能:拍摄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埇桥区S407省道与074乡道(符沈路)交叉口;
2、埇桥区S407省道与075乡道(李闸路)交叉口;
3、埇桥区S407省道与新S303省道交叉口;
4、埇桥区西三环与宿涡路交叉口北2.3KM处。
三、自动抓拍视频监控设备(1处):
主要功能:拍摄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埇桥区葛园二巷与顺河路交叉口东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