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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开展“清朗·整治‘自媒体’发布不实信息”专项行动举报专区
2025-08-04 14:37   来源:中共宿州市委网信办   作者:   

为持续深入整治“自媒体”发布不实信息乱象,畅通诉求表达、监督投诉、评价反馈、咨询求助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广大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宿州市网信办开设“清朗·整治‘自媒体’发布不实信息专项行动举报专区”,受理网民对属地自媒体发布不实信息问题的举报。

一、举报方式

1.举报网站:宿州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http://ahsz12377.gov.cn/);

2.举报电话:0557-3912377;

3.举报邮箱:szwljb@163.com;

4.搜索关注新浪微博@网信宿州(私信举报);

5.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网信宿州”(私信举报)。

二、整治重点

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四类突出问题:

1.恶意蹭炒误导公众问题。涉热点舆情或公众人物时,假冒当事人、近亲属等,通过账号名称、简介等方式编造身份,蹭炒热点,混淆视听。涉重大舆情、突发事件时,假冒知情人士,编造起因进展、伤亡人数等,无中生有,干扰舆论。发布财经、军事、外交等重要领域信息时,虚构所谓“权威报道”“一手数据”“深度揭秘”等信息,胡编乱造,误导认知。

2.多种手段歪曲事实问题。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技术,仿冒他人,或编造社会民生等领域虚假信息,欺骗公众。通过剧情摆拍、拼凑剪辑等方式,编造事件、虚构或夸大情节,引起关注。歪曲解读关乎公众利益的政策方针、法规文件,宣扬“即将取消”“重大变动”等不实信息,制造噱头。对往年社会新闻、政策发布等旧闻旧事摘头去尾,掩盖时间、地点、结果等关键要素,恶意炒作。借助网络黑灰产等渠道,以刷榜打榜买榜方式,通过热搜榜单呈现不实信息,操纵榜单。

3.不做标注以假乱真问题。对涉及国内外时事、公共政策、社会事件等相关信息,未标注或未准确标注信息来源。以“网传”“网友表示”“来源于互联网”等方式发布信息,模糊标注信息来源,发布无实际依据内容。标注错误信息来源,或矩阵账号互相引用标注,导致公众无法追溯真实来源。以过小字号、隐蔽位置、进度条遮挡等方式标注,刻意弱化标注标识。

4.专业领域信息不实问题。不进行专业资质认证,或以虚假认证、过期认证方式,冒用财经专家、医生、律师等身份。歪曲解读专业内容,如杜撰或篡改真实案例细节,发布未经科学验证或明显违背科学常识的信息,将不同的历史人物与事件张冠李戴、篡改史实。借专业知识分享名义,编造同质化文案或虚假故事,借机引流带货。发布教程,教授通过虚假摆拍、蹭热引流等方式打造“网红专家”人设,扰乱传播秩序。

三、注意事项

1.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身份及证明证据。

2.不得在举报内容中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举报主体承担一切因违法留言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3.举报人应按照要求填写举报信息,提供举报材料。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举报。

4.鼓励实名举报,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和您取得联系。

中共宿州市委网信办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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