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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调整 惠及民生
2024-04-07 16:09   来源:掌握宿州APP   作者: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结合当前我市实际情况,日前,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

记者从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此次政策调整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由现在每年市、区(埇桥区)最高额度12000元,各县8000元,提高至市、区(埇桥区)14400元,各县12000元(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在本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提取限额可按规定标准上浮20%。允许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的自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

此次政策还放宽二手房贷款房龄限制,房龄由20年放宽至30年。此外政策规定,子女购房资金不足,允许父母自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此项政策执行期暂定一年,同时当个贷率高于85%时停办此项业务)。

据悉,政策调整于2024年3月29日发布执行,后续视国家政策和我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全媒体记者:惠杰

新媒体编辑:崔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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