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医保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正式开始,集中参保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据介绍,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96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1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350元。资助政策方面,医疗救助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50元;在过渡期内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7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80元;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75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75元。
新生儿执行“落地”参保政策,无需提前缴费。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记参保,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全媒体记者:杨 光
新媒体编辑:陈影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