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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等税务事项有了新变化
2022-12-16 17:01   来源:掌握宿州APP   作者:  陆明 

近日,记者从市税务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便纳税人办理各项业务,国办发2022年2号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20号公告宣布了一系列的相关措施,包括取消一些事项的行政许可,缩减一些税务事项的办结时限,进一步精简涉税流程,缩短办税时效。

本次政策变化比较重要的事项是:有5个事项不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取消法制审核等环节。

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企业印制发票审批”等。

在受理环节、办理程序、提交资料和办理方式等方面进一步进行了优化。

将受理环节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将“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事项的受理机关由省税务机关调整为主管税务机关,取消代办转报环节。

简并了办理程序。将办理程序由“申请、受理、审查、决定”调整为“申请、受理、核准(核定)”。

减少了材料报送。对已实名办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经办人、代理人,免于提供个人身份证件。

实行全程网办。税务机关依托电子税务局支持事项全程网上办理。经申请人同意,可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


全媒体记者:陆明

新媒体编辑:李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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