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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交通信号灯 发生碰撞酿事故
2023-01-30 15:28   来源:掌握宿州APP   作者:   

咱们常说: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总是有个别驾驶人对红路灯视而不见,酿成事故后又后悔莫及。

日前,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蔡某,在东三环路由南向北行驶至303 省道红绿灯交叉路口时,与由东向西罗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致使电动自行车乘坐人桑某受伤及两车受损。

当事人蔡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应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桑某、罗某无责任。

日前,在人民路与鞋城二路交叉路口处,一辆两轮电动车沿鞋城二路由西向东行驶,因违反交通信号灯直行,与一辆正常通行的机动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驾驶员受伤,车辆损毁。据了解,电动车驾驶员行驶至此路口时,交通信号灯正由黄灯转换为红灯,该驾驶员无视信号灯指示,径直驶入道路中间,是发生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在宿州大道与闵子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事故,现场有人受伤。

在一辆两轮电动车由西向东闯红灯行驶至路口时,与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黑色越野车相撞。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到两轮电动车与黑色越野车右前部发生猛烈碰撞,电动车瞬间被撞散架解体,电动车驾驶人被甩飞,头部面部着地。电动车驾驶人虽佩戴头盔,但并未正确佩戴,发生事故时头盔在撞击下瞬间飞出,未能起到保护作用,导致头部及身体多处受伤。

经调查认定,电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该起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电动车驾驶人正在接受治疗。

日前,在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辖区S101省道李闸路口,一辆黑色小轿车与一辆银白色小轿车撞在了一起。现场位于路口中央,两车气囊均已弹开,两车车头损坏严重,现场有大量碎片,双方车辆驾乘人员由于按要求系安全带,受伤较轻。

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出,当时在路口信号灯由绿灯变为黄灯时,两车均未越过停止线,按照规定双方车辆应在路口等待下个信号灯周期绿灯亮起再继续通行。但是从视频来看,双方车辆都没有停车,反而是继续加速通过路口,银白色的小型轿车左转弯行驶至路口中央时,恰巧对向黑色轿车也直行至路口,又因为前方有大型货车遮挡视线所以造成了此次事故。

民警表示,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按照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停在停车线以内等候。

全媒体记者:惠杰 朱寅虎 齐天宇 米南

新媒体编辑:冯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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