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警支队三大队按照支队部署在辖区开展酒、醉驾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当晚23时许,一辆小型轿车驶入民警布控范围,当民警挥棒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时,该辆小型轿车不但未停车,反而加速向前驶去。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杨伟:“根据经验判断该车驾驶人有酒后驾车嫌疑,民警立即对该车布控拦截。在该车驶入另一组民警检查点时,该车驾驶员突然停车,让副驾驶坐到主驾驶位上,自己却迅速下车逃跑躲避检查。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将其控制,并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现场询问,驾驶员拒不承认车辆是自己开的。随后,民警调取案发附近监控及警车行车记录仪等相关证据,驾驶员沙某某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不得不承认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
民警将沙某某带至警车内进行呼气时酒精检测。经检测,沙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现场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及驾驶证。次日,三大队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
在此提醒各位驾驶员,切勿酒后驾驶以身试法,否则一旦酿成事故,将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全媒体记者:樊鹏杰
新媒体编辑:崔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