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州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开展酒醉驾检查时,查到了一位因为喝了隔餐酒而酒驾的司机。
当天17时左右,一辆皖L牌照轿车由东向西缓慢行驶,行迹十分可疑,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拦截查处,发现该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
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2毫克每百毫升,已达酒驾标准。经民警询问发现,轿车驾驶员并非是当晚饮酒后开车上路,而是当天中午吃饭时喝了白酒,以为过去几个小时,晚上应该查不出酒驾,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交警提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不仅限于喝完酒后立即驾驶机动车,隔餐酒、隔夜酒,也会造成酒驾,要警惕“人醒酒未醒”。希望广大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饮酒后一定要等血液内的酒精完全分解以后,才能驾驶机动车。
全媒体记者:周琦
新媒体编辑:冯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