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埇桥区朱仙庄镇沱北村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地是一段缺少交通信号灯的十字交叉口。
通过视频画面可以看到,事故发生地点是一个十字型交叉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两车在路口中间发生了碰撞,随即两车先后脱离道路。据悉,沈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沿朱仙庄镇朱宋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宿卢路交叉口时,与韩某驾驶一辆小型货车沿苏卢路由东向西行驶时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事故。
交警表示,在本起事故中,轻型货车驾驶人沈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时,应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经过缺少交通信号灯的路段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同时应减速慢行,仔细观察路面情况,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全媒体记者:周琦
新媒体编辑:冯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