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三中队根据上级领导安排部署,在汴河路路段开展夜间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一群众向警方举报称,称卡点后方有一车辆,驾驶人与副驾驶更换了座位,疑似酒驾在躲避。
得到消息后,民警立即上前拦截后方车辆确认情况。当拦截车辆后,民警立即对副驾驶人员进行了询问核实,副驾人员秦某第一时间称自己饮酒了,但是没有开车。
对于驾驶人秦某的狡辩,民警第一时间对其开展车辆轨迹调查,经当晚调查取证确认,秦某所驾驶车辆行驶至大地下道西侧监控卡口前,一直均为秦某亲自驾驶。面对铁证,秦某承认自己喝酒开车。于是,便对秦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现场数值为13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后经安徽永泰司法鉴定所鉴定驾驶人秦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3.1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下一步,秦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同时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驾驶人秦某已被市交警支队二大队采取相应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全媒体记者:齐天宇
新媒体编辑:陈影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