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7-3035678投稿:suzhouxinwenwang@126.com广告投放:0557-3054418
首页 > 正文

撞伤儿童竟逃逸 肇事司机被处罚
2023-03-30 15:00   来源:掌握宿州APP   作者:  米南 

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事故中队接110指令称,埇桥区蒿沟镇柳沟村一名儿童在家门前附近骑自行车时被车辆碰撞,受伤较重,肇事车辆逃逸。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到达现场后,三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进行了勘察。

民警在现场并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对孩子家人以及附近村民走访问询,也未得到可用信息,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为保护事故受害者合法权益,三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重新梳理案情,并对该村民用监控、雪亮工程等监控设施进行了视频巡查。

经过大量的视频巡查,民警发现一辆悬挂皖L号牌的电动三轮车具有重大嫌疑。随后,民警顺藤摸瓜对该号牌进行了公安网比对,并找到了该号牌所有人。

掌握这一线索后,民警随即赶到该号牌所有人当时换购的电动车销售店进行调查核实。该店负责人称,该号牌早就被另外一名购车顾客取走使用了。根据该店负责人提供的线索,民警最终锁定该号牌目前正在被王某某使用,并立即赶到其单位将其抓获归案。

现场,王某某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王某某主动交代,当日其驾驶电动三轮车载着妻子行驶到事发路段时,其妻子想拿取电动三轮车座位下面的包,于是王某某用半站着的姿势驾驶车辆,操作不当碰撞路边驾驶自行车的儿童,发生事故后,王某某以为仅碰撞到路边停放的自行车,便心存侥幸驾车逃逸。

后经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书:悬挂皖L号牌电动三轮车车身左侧后部与儿童自行车车身左侧前部发生过刮碰成立,肇事逃逸驾驶人王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同时,民警还提醒广大市民,3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号牌或者临时通行标识,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或者临时通行标识,不得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或者临时通行标识。


全媒体记者:米南

新媒体编辑:李喆


相关热词搜索: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