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宿马园区马鞍山大道与站前路交叉口,一辆白色轿车在左转弯时与一辆直行的货车相撞,致使货车侧翻倒地。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货车驾驶员受轻伤。接警后,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
民警在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事故发生时双方驾驶员均未饮酒,而且证照也都齐全。同时,双方驾驶员均声称自己没有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事后,民警调取了案发时的路口监控视频,还原了本次事故的经过。经调查认定,轿车驾驶员在转弯前未提前减速观望、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全媒体记者:米南
新媒体编辑:李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