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3日,宿州市交警支队六大队一中队在我市汴河路、西昌路至东坪路路段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时至0时33分许,一辆外地牌照的小型新能源汽车沿汴河路由西向东行驶,民警依照规定对其使用快速排查酒精仪检测时,仪器闪出红光,提示该名驾驶员涉嫌酒驾。
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车驾驶员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4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依法带至宿州市皖北矿务局医院抽取静脉血,后经安徽永泰司法鉴定所鉴定,驾驶人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28.3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据了解,张某所驾驶的小型新能源汽车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属于营运类车辆。张某平常是靠着网约车挣钱养家,但是此次醉酒驾驶使得自己丢掉了“饭碗”,后果十分严重。等待张某的将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
全媒体记者:朱寅虎
新媒体编辑:陈影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