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我市南三环与宿怀路交叉口,一辆无号牌的三轮电动车在借道行驶时,与一辆后方急速驶来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三轮电动车当场撞飞并破损严重,驾驶员也受到了致命伤害。
市交警支队六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后,及时到现场进行勘察,发现伤者伤的比较严重,已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但三轮车驾驶员因为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民警后期勘查,当日孙某某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沿南三环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与宿怀路交叉口西300米处,因前方非机动车道被胡某某驾驶的鲁Q牌号的重型厢式货车临时停放占用,便往左欲借用机动车道通行。此时李某某驾驶皖L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正由东向西行驶到该处,避让不及与之发生相撞。
依据双方的调查取证以及行车记录仪和委托的鉴定,在事发时小轿车的车速是83到84公里每小时,但该路段是限速60公里每小时,已经算是比较严重的超速。
民警告诉记者,此次事故中除却事故双方均有责任外,停在路边的那辆鲁Q牌号的重型厢式货车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该路段明确规定不准许违规停放,而孙某某也是因为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才借道通行,因此发生了事故,所以经过仔细分析研判,认定此次事故三方负同等责任。
全媒体记者:朱寅虎
新媒体编辑:李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