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一中队民警在汴河西路、西昌路至东坪路路段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时至凌晨1点51分许,一辆号牌为苏A的小型汽车沿汴河西路由东向西行至卡口,随后民警示意其停车检查,但是该车加速驶离,并向西右拐行驶至一小广场内停下,随后被民警合围。
检查过程中,该名男子张某浑身酒气,一直声称自己并没有开车。后民警现场调取其行车轨迹和高清摄像头抓拍的行车记录,从画面中可以清楚的看到是张某驾驶的车辆。随后在民警的询问下,张某承认了自己酒后驾驶的行为。
心存侥幸,闯卡换座,张某最终也没能逃脱法律的严惩。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80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86.27mg/100ml。通过公安网查询,民警还发现张某在2018年2月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我市交警三大队查处过,此次是他第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了。
交警部门提示,酒后驾驶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酒驾醉驾害人害己,莫因酒驾遗憾终生。
全媒体记者:朱寅虎
新媒体编辑:陈影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