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7-3035678投稿:suzhouxinwenwang@126.com广告投放:0557-3054418
首页 > 正文

违反交规遭举报 交警依法重处罚
2023-10-09 14:26   来源:掌握宿州APP   作者:  米南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某车友群,有一名车友将自己驾驶车辆严重超速、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视频发到群内炫耀,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民警立即开展调查。

当晚,驾驶员张某某将车载音乐调高并将车载大灯关闭,声称要给车省电。同时,张某某还不断加速超车,最高车速一度达到了133km/h,并多次发表不当言论。而且,张某某还将自己的违法视频发布到某车友群炫耀,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一名车友担心其安全,便向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行了举报。

三大队指挥中心接到警情后,立即通知辖区内所属二中队并与举报人取得联系,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三大队二中队民警通过大数据排查,锁定该车所有人为张某某,并与该车所有人取得联系。随后,民警将张某某传唤至中队,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二中队民警宁肇宇:“经询问,张某某主动交代,当天和四个朋友一起在栏杆镇吃饭,吃完饭之后驾驶车辆在附近兜风。当行驶至303省道顺河镇东侧五公里左右时关闭大灯、超速行驶,当时最高时速为133km/h。同时使用手机拍了视频发到车友群中,之后便继续驾驶车辆回到栏杆镇家中。”

张某某在超车过程中,多次超速、超越满载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强超、强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根据国家规定,省道限速最高80km/h,张某某当时车速达到133km/h,属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一百的违法行为。

现场,民警对张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张某某供认不讳,等待他的将是严厉的法律处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张某某做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对于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做出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共处罚款600元、驾驶证记7分的行政处罚。

全媒体记者:米南

新媒体编辑:李喆


相关热词搜索: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