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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营运车 弃车逃跑终被抓
2023-10-13 09:52   来源:掌握宿州APP   作者:  米南 

近日,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接110指令称,一辆货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现已逃离现场并将货车停放在道路上。接警后,三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白色轻型厢式货车和一辆蓝色重型自卸货车,相对方向停在道路中央。因道路狭窄,已造成其它车辆无法通行。现场,民警对白色轻型厢式货车的副驾驶人进行了询问,详细了解整件事情的经过。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二中队民警宁肇宇:“在询问白色轻型箱式货车副驾驶人得知,当时相对方向过来一辆蓝色货车,因道路较窄,两辆车交汇时无法通行导致双方发生口角。白色货车驾驶人见蓝色货车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于是选择报警。报警后,蓝色货车驾驶人便离开现场。”

了解情况后,民警开车载着白色轻型厢式货车的副驾驶人, 在附近寻找蓝色重型自卸货车的驾驶人。经过一番寻找,最终在303省道发现了一名可疑男子,对于白色轻型厢式货车副驾驶人的指认,该男子矢口否认。鉴于此,民警将双方带回中队,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

随后,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路某某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路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规定,民警将路某某带至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了抽血并于当日将血样送检。后经安徽永泰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书,案发时路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7.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表示,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不仅会对行人及其它车辆造成安全隐患,而且还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二中队民警宁肇宇:“对路某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十五日拘留、罚款五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全媒体记者:米南

新媒体编辑:李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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