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州市交警支队七大队民警在宿马园区宿州东站附近,开展夜间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一小型轿车驾驶轨迹异常,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执勤民警随即上前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驾驶人赵某某有酒驾嫌疑,便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8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民警对赵某某进行进一步检查时,赵某某支支吾吾地表示,自己之前已经因为酒驾被查过,不能再被查了。民警随即用公安网查询得知,赵某某曾于2015年、2019年、2022年先后3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此次是赵某某第四次饮酒后驾机动车被查获。
随后,民警带赵某某前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鉴定,赵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8.8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赵某某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20日。
全媒体记者:齐天宇
新媒体编辑:陈影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