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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骑车闯红灯 人员死亡还担责
2023-11-27 17:03   来源:掌握宿州APP   作者:   

出行在路上一定要遵守交规,安全驾驶。“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是基本的交通常识,但在生活中,总有个别驾驶人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最终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

日前,在宿州市206国道老线与新303省道交叉口,一辆小型轿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接到小型轿车驾驶人的报警电话后,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了勘察。

民警赶到现场时,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已经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民警随即检查了小型轿车驾驶人的相关证件,并对其进行了询问。随后,民警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还原了本次事故的经过。

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蒋立中:“事发时,戚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行驶至该路口停止线前时,路口信号灯为红灯,戚某某左右观察后,闯红灯进入路口。在行驶至路口中央处时,与由西向东绿灯通行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发瞬间,戚某某已感觉到了危险。虽向左避让,但仍避让不及,其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车头与小型轿车的左前门发生剧烈碰撞,戚某某本人也从车上摔了下来。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其头部遭受撞击,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民警表示,经调查取证,认定本次事故形成的主要原因是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戚某某违反交通信号灯,未遵循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的原则。其次,小型轿车驾驶人蒋某在道路上行驶时,未做到安全驾驶。行驶至路口时,也未仔细观察。经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认定,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戚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小型轿车驾驶人蒋某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民警介绍,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在行经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均需按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信号灯指示行驶的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要引以为戒,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

全媒体记者:米南

新媒体编辑:崔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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