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辆两轮电动车沿206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古城路路口处时,因左转弯闯红灯行驶,与由南向北正常通行的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及两轮电动车驾驶人轻微受伤。
本起事故,时某骑行两轮电动车左转弯时为闯红灯行驶,是形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
所幸的是,当时所在路口直行的绿灯刚刚放行,小型新能源汽车也是刚刚起步,行驶速度较慢,小型新能源汽车驾驶人在发现两轮电动车时及时刹车避让,避免了严重后果的发生。
在此,交通管理部门提醒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保证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共同给宿州市打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全媒体记者:惠杰
新媒体编辑:陈影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