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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信息平台暂停服务通知
2023-12-29 08:26   来源: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   

全市参保群众、定点医药机构:
为顺利做好2023年度全市医保业务年终结转、医保个人账户计息、平台系统升级等工作,宿州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将暂停对外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医保信息平台暂停服务时间
(一)停机时点。自2023年12月31日(星期日)18:00起,暂停全市医保联网直接结算和相关业务办理,宿州市医保信息平台届时将统一停机,鉴于《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2023年年终决算暂停税(费)缴纳业务的通告》明确从2023年12月28日18:00起关闭社会保险费线上缴纳各类渠道,市医保信息平台将同步暂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缴费业务服务。
(二)恢复时间。市医保信息平台预计2024年1月3日(星期三)8:00恢复医保各项业务办理,遇特殊情况另行告知。
二、暂停业务范围
宿州市医保信息平台暂停服务期间,暂停医保待遇结算支付、门诊慢特病办理、异地联网结算备案等所有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办理;参保人暂停使用皖事通APP、支付宝、微信、门户网进入《安徽e保便民服务全场景互联网生态应用》的“医保公共服务网厅”和“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网上渠道办理医保服务;职工医保参保人暂停使用个人账户;定点医药机构暂停为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联网结算业务等。
三、停机期间工作安排
宿州市医保信息平台停机期间,定点医药机构为拟入院的参保人可先自费办理入院;拟出院参保人,可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办理出院手续但不做结账。待市医保信息平台开机后,在院或已出院参保人可至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窗口办理医保补登记或出院结算手续。
医保部门和定点医药机构可采取线下受理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待市医保信息平台系统开机后再按规定进行处理。
门诊特殊病种等参保患者请于12月31日前按规定开足所需药品。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请全市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组织引导,统筹落实当地医保经办服务,指导各定点医药机构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告示等多种形式,告知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年度结转相关事宜,引导参保人员尽量避免在年度结转期间就诊购药的医保结算。全市各参保单位待市医保信息平台恢复后按规定办理单位参保缴费等业务。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参保人、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及社会各界谅解。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向宿州市各县区医保部门咨询。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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