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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走出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2024-01-29 08:25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作者:   

1月23日,中国在瑞士日内瓦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四轮国别人权审议。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陈旭大使率中国政府代表团与会。审议过程中,积极评价中国人权事业成就的声音在会场成为主流。120多个国家充分肯定中国在促进和保障人权方面作出的不懈努力和历史性成就,愿同中方加强在人权领域交流互鉴。在会场外,国际舆论也纷纷称赞中国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走出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为世界人权事业贡献中国力量。

宣布30项人权保障新举措

国别人权审议是各国在联合国框架内就人权问题进行平等坦诚交流,开展建设性对话与合作的重要平台。中国曾于2009年、2013年和2018年参加前三轮审议。

在本轮审议之前,我国根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有关决议提交了《国家人权报告》,充分阐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和理念,展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举措。审议期间,中国宣布了将采取的30项人权保障新举措,涉及增进民生福祉、加强人权法律保障、促进国际人权合作、支持联合国人权机制工作等方面,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图为1月23日在瑞士日内瓦拍摄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四轮国别人权审议现场。 新华社记者 连漪 摄

120多个国家积极评价中国人权事业进展,充分肯定中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作出的不懈努力,赞赏中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定并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

除了充分肯定中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所作的不懈努力以外,还有很多国家在本轮审议的发言中赞叹中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断提升人权保障水平,表示希望了解中国取得上述成绩的经验做法。

在会场外,俄罗斯卫星通讯社等外媒称赞,中国作为世界上唯一持续制定和实施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主要大国,坚持以系统性思维谋划人权建设,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国际舆论指出,作为自第三轮审议以来取得的突破性成就之一,中国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不仅历史性地解决绝对贫困问题,而且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确立的减贫目标,具有深远的世界历史意义。不仅如此,在第三轮审议之后,中国先后制定了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保障人民各项权利的新法律,为健全人权法治保障机制奠定坚实法律基础。

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有益借鉴

陈旭在审议中强调,中国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工作,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在审议过程中,各国代表提出了大量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认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贡献了来自不同地区、不同文明的宝贵智慧。还有不少发展中国家代表在发言中表示,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符合中国国情、契合人民愿望,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自主探索人权发展道路提供了全新选择。

在会场外,国际舆论纷纷指出,多年来,中国坚持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实际相结合,全面推进人权事业发展,自主探索出适合自己的人权发展路径,开辟了一个有着14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依靠本国资源和力量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的新道路,树立了新时代增益人权事业的典范,丰富人类文明多样性的同时,也为其他发展中国家自主探索人权道路提供了有益借鉴。中国的实践表明,走符合国情、自主建设的人权道路才能行得通、走得顺、为人民所满意。

马里外长迪奥普等国际政要表示,中国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走出了一条成功的人权发展道路,这正是萨赫勒地区国家及许多发展中国家需要学习借鉴的。

国际社会还指出,人权事业是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根据各国国情和人民需求加以推进。各国人权发展理念和实践的丰富多彩,应该成为国际人权事业欣欣向荣的源泉,而不应成为各方对抗对立的根源。《世界人权宣言》倡导文明之间的开放包容、互学互鉴,国际人权领域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非歧视原则”。个别国家不承认文明多样性,不尊重各国人民选择自身发展道路的权利,打着人权和人道的旗号,引发一个个人道危机,成为当今世界乱局的重要根源。

积极促进人权领域交流合作

谈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对国际社会的意义,陈旭表示,中国的人权发展道路,为国际人权事业发展提供了典范,坚定了“全球南方”国家自主选择人权发展道路的信心,为完善全球人权治理作出重要贡献。

在本轮审议的发言中,不少国家希望中方继续举办人权领域国际交流活动,推动各方凝聚共识,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

还有许多国家祝贺中国第六次当选人权理事会成员并开始新一轮任期,期待中国在全球人权治理中发挥引领作用,维护国际公平正义。

国际舆论还注意到,在全球人权治理的舞台上,中国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联合国创始成员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始终以负责任态度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积极融入全球人权治理体系,努力促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国遵循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精神,认真履行国际人权义务,此前已通过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三轮国别人权审议,被称为“履约典范”,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及其办事处、人权理事会特别机制等积极拓展合作,展现出负责任大国形象。

当前,中国的人权理念也正在被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所接受和认同。2023年10月闭幕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4届会议以协商一致方式通过中国和玻利维亚、埃及、巴基斯坦、南非等国共同提交的“消除不平等背景下促进和保护经社文权利”决议。这充分表明中国在全球人权治理的舞台上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出的重要贡献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国际认同。

有报道指出,中国积极创设平台、搭建载体,促进人权领域交流合作,先后多次举办“北京人权论坛”“南南人权论坛”“中欧人权研讨会”“国际人权文博会”,以及“纪念《发展权利宣言》通过30周年国际研讨会”等国际会议,推动各方在人权问题上扩大共识、减少分歧,增进相互了解与理解。这些对外交流交往与合作开辟拓展了交流渠道,推动中国与相关国家在人权议题上相互交流借鉴。

当前,人类又一次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全球人权治理面临严峻挑战。国际舆论相信,中国将坚持走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不断提升人权保障水平。同时,中国会与国际社会一道,践行《世界人权宣言》和《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共建更加美好的世界。

本报记者 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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