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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闯灯一个抢灯 无视交规酿事故
2024-02-26 15:27   来源:掌握宿州APP   作者: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最基本的交通规则,可偏偏有些“急性子”,会“选择性”遗忘,认为黄灯可以“抢”、红灯可以“闯”,结果酿成大祸。

当天12时39分,白某驾驶黑色小型轿车,沿宿怀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汴河路交叉口时,与丁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丁某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经调取事发路口监控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丁某某行驶至事发路口时,信号灯红灯已亮起,但其心存侥幸闯红灯通行,恰遇白某驾驶小轿车急于抢黄灯通行,结果发生碰撞。

民警表示,当事人白某、丁某某的行为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双方当事人白某、丁某某负同等责任。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全媒体记者:齐天宇

新媒体编辑:崔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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