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推进河湖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深入实践“节水优先、系统治理、空间均衡、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高位推动、顶格部署、狠抓落实,解决了一批批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有力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融入治水实践中,让水生态润泽宿州万千群众。
2017年,我市进入河湖长制建设的起始阶段,相继颁发了市级总河长令第1号、第2号,清理河湖水域有害水草,防范水质隐患,整治清理涉河“四乱”,效果显著。随后,颁发总河长令第3号、第4号、第5号,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述职制度,全面建立四级河湖长体系,开展临河非法建筑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力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效有为”。
2023年,颁发市级总河长令第6号、第7号,明确阶段性目标,以及加强水资源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指导意见。2023年全年,市级总河长调研河湖长制工作10次,现场推进重难点问题整改,多次对河湖长制工作作出批示,大力推动工作落实。今年4月,我市总河长令第8号颁发,进一步强化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纵深推进全市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
我市地处安徽最北部,苏、鲁、豫、皖四省交界之地。全市多年平均年降水量849.94毫米,降雨主要集中在汛期,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30.85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579立方米,不足全省1/2、全国1/4,全年降雨量少,导致河湖自净能力不足。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市级节约用水机制作用,实现四县一区节水型社会全覆盖,节水工作效果显著。
2023年,全市用水量9.74亿立方米,完成省下达“十四五”水总量控制目标;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相较2020年分别下降17.66%、37.67%。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建成省级节水型企业55家,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内高耗水企业节水载体建成率达100%,超额完成安徽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任务目标。推进农业节水灌溉,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推广节水灌溉方式,发展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等技术。2023年,建成高效节水灌溉农田2.8万亩,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0.69,用水效率逐年提升。
更新市政污水管网,改善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治理农村黑臭水体。2023年,我市新建雨污管网57.5千米,清淤雨污管网45千米,处理垃圾渗滤液16.8万立方米,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90%。
加强湿地修复保护,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完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2023年,我市新建30个湿地保护小区,湿地保有量达2.96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54.31%,完成151个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核查任务。同时完成夹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平方千米,全市水土保持率达99.18%。
近年来,我市补短板、强弱项、创优势,因地制宜、谋划治理,厚植河湖人文底蕴, 成功打造了15条省级幸福河湖。同时,创新工作模式,以“河湖长+”助力幸福河湖建设,加大涉河湖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依法依规整改,加强河湖管护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巡查管护队伍,确保河湖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治”出水清岸绿“高颜值”。
全媒体记者:刘亚飞
新媒体编辑:陈影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