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宿州市辖区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安徽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拟对所辖S07徐明高速公路30KM+750M处(明光方向)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新增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及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非现场采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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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速公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新增抓拍违法行为的通告
2024-08-12 09:03 来源: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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