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工作,我市于2025年正式印发《宿州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社会和谐发展。

据介绍,《办法》分为总则、补偿安置、法律责任和附则4章共21条,核心内容及亮点包括:明确补偿安置原则,《办法》坚持“合法、合理、公平、公开”原则,要求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并遵循“先补偿安置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基本要求,确保农民及时足额获得补偿。细化补偿安置方式,《办法》明确多元安置选择:农民可根据意愿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房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三种方式,安置房分配最长不超过3年。逾期未安置的,对自行临时安置的农民按不低于2倍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外出务工、就学等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务工、经商、服役、就学等暂时离开集体经济组织,不影响其享有征地补偿安置的权利。
全媒体记者:杜武强
新媒体编辑:陈影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