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3日20时28分许,宿州市交警支队三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埇桥区035县道2公里500米处,发现对面驶来一辆轻型栏板货车,该名驾驶员突然刹车下车向路东麦田里逃跑,根据多年执法经验,民警判断该驾驶人弃车逃跑有可能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随后,该名驾驶人被另一路执勤民警拦截并控制,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发现该驾驶员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张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张某对检测结果无异议。
当民警将该名驾驶员带至中队进行进一步处理时,发现张某还存在无证驾驶及驾驶报废车辆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驾驶人张某的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处罚为行政拘留10日,罚款3500元。下一步,将对其报废车辆进行拆解报废。
交警部门在此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宁,酒后驾车、无证驾驶以及驾驶报废车极易引发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切勿以身试法,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全媒体记者:李 晨
新媒体编辑:陈影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