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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10分钟 法律责任逃不掉
2022-04-25 16:15   来源:掌握宿州APP   作者:  周 琦 

2022年3月14日下午,在大营镇发生了一起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而汽车驾驶员逃逸后,仅仅几分钟的时间就被警方发现,并叫回事故现场。

3月中旬,河南籍驾驶人马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宿州市场桥区大营镇兴国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大营污水处理厂门前路段处时,与相对方向王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从视频中可以看到,事故发生后,机动车经过短暂的减速后并没有停车,而是选择加速离开现场。接到报警后,执勤民警迅速出警。而在到达现场之前,大营镇派出所民警通过调取现场监控,已经发现肇事逃逸车辆的车牌号。通过电话联系,得知车主马某某就是车辆驾驶人,马某某接到通知后又驾车返回了现场,马某某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表示,从事故发生到驾驶员马某某接到民警电话后返回现场,仅仅过了10分钟左右,时间虽短,但马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肇事逃逸。经认定,马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之规定。

目前,马某某现已被处以罚款2200元、记15分、15日以下行政拘留处罚。法网恢恢,驾驶员马某某企图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反而给自己带来了更严重的后果。民警提醒到,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注意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且及时报警,切不可抱侥幸心理,逃避法律责任。

全媒体记者:周 琦

新媒体编辑:周仲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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