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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保险小课堂 | 谨防以投资养老产业为名的集资诈骗
2022-07-08 15:42   来源: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作者:   

一、曹某集资诈骗案

2012年底以来,曹某设立某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系列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等“老龄产业”为幌子,由组建的负责集资的团队向有养老服务需求的不特定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进行虚假宣传,夸大经营规模、投资价值,并许诺给付年化收益率为8%—36%的高额回报。

为诱骗老年人参与投资,该公司集资团队成员采取了一系列手段,如:免费发放鸡蛋、米、油等生活用品;吸引养老群体参加公司活动,向老年人宣讲老龄健康、老龄金融、老龄文化等公司六大老龄板块,夸大宣传养老产业前景、规模;使用极少数集资款设立根本不具备养老条件的养老社区、打造居家服务项目等,组织老年人参观、试住;邀请影视明星广告代言等。骗取宣传对象的信任后,该公司通过与其签订“居家服务合同”“艺术品交易合同”等方式收取集资款。

至2018年4月,该公司累计向11万余人吸收资金人民币132.07亿余元。曹某将集资款主要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的本息,支付高管高额薪酬、奖金及销售团队薪酬、提成,个人支配使用、挥霍消费等,少部分用于对外投资。2018年5月,曹某因担心资金链断裂,大量转移、隐匿资产,销毁、掩藏证据后逃往国外。案发时,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本金损失46.98亿余元。

二、风险提示

1. 做好核查工作:严格把握金融活动特许经营的基本原则,对于利用养老等噱头进行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要进一步了解该企业是否具有相应金融业务许可,判断是合法融资还是非法集资。

2. 树立正确理财观念: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羊毛出在羊身上。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冷静分析销售人员推销的“高额回报”投资项目,自觉抵制各种诱惑,避免上当受骗。

3. 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掌握防范非法集资识别技巧,不轻信熟人的口头宣传和承诺,尤其是高息回报要谨慎,谨防陌生人亲情关怀陷阱,避免“关怀”变“伤害”。

三、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全国反诈劝阻专线:96110

全国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

安徽省养老诈骗举报电话:0551—62608919(工作日工作时间)、0551—62606571(夜间及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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