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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入刑 居高不能“任性”
2022-09-05 15:05   来源:亳州晚报   作者:   

高空抛物不仅不文明,造成严重后果的高空抛物行为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有时,一个不起眼的鸡蛋、苹果或一瓶矿泉水从高空坠下,就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目前,高空抛物已入刑法,为了大家的安全,请别再高空抛物。

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增加了高空抛物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希望广大市民加大对周边高空抛物行为的监督,发现情况及时制止,杜绝高空抛物行为,看管好自家小孩,避免因小孩随意高空抛物造成事故的发生。不要在室外阳台外沿及窗户外沿摆放盆栽、放置拖把等物品,经常检查窗户、空调支架等是否牢固,所安装防盗网、窗台外立面是否存在开裂松动现象,如有松动应及时加固。

市民装修时,请要求装修单位在施工前做好阳台、窗户的围蔽工作,避免施工材料及建筑垃圾坠落造成人员伤亡。在进行高空维修、擦拭玻璃、清洗外墙等高空作业时,要做好防护措施,避免物品不慎坠落伤人。

市民要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记者 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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