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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宿州净网·清朗 网络直播和短视频乱象整治”线索征集的通告
2023-08-24 16:28   来源:宿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宿州市公安局   作者:   

为从严整治网络直播和短视频领域突出问题,宿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宿州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宿州净网·清朗 网络直播和短视频乱象线索整治”线索征集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面向社会征集本地有关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网民积极据实举报相关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1.“色、丑、怪、假、俗、赌”等各类违法违规直播和短视频,聚焦属地账号低俗、庸俗、媚俗等突出问题。

2.对热点事件、人物、话题进行“反蹭”,罔顾事实对热点事件、人物进行恶意调侃、抨击,甚至无中生有、编造谣言等行为。

3.为吸引“眼球”搞“标题党”,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制作耸人听闻、夸大其词或易引发恐慌、焦虑等文章标题进行“吸睛”引流的行为。

4.对拍摄的视频以掐头去尾、添加文字等方式故意歪曲事实真相,误导舆论走向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以编造故事、摆拍作秀等手段,炮制低俗情感、虚假猎奇剧情,进行引流炒作的行为。

5.在灾难现场、事故现场以救援者或受难者姿态进行拍摄,借机蹭热度、消费灾情的行为。

6.开展低俗、庸俗互动,展示暴力血腥、高危动作,组织煽动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7.诱导激情打赏、高额打赏、未成年人打赏等或借未成年人出镜牟利,通过直播、短视频打造“网红儿童”,传播校园欺凌暴力等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等行为。

8.利用网络传播涉及儿童性暗示、软色情、血腥暴力、欺凌等有害音视频。

9.恶意借患病或残障人士、孤寡老人等社会弱势群体进行“卖惨”引流,或利用虚假身份和感情博取同情,吸引关注,进行带货牟利的行为。

10.利用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通过虚假营销宣传吸引流量,诱导消费者打赏和购买商品等行为。

11.有关涉网络黄赌毒、拐卖人口、网络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

12.违反《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等有害信息的行为。

13.利用短视频或直播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或造谣诋毁企业运营状况的以及恶意中伤企业及企业家形象的。

14.其他网络黑灰产等违法违规线索。

二、举报范围

1.违法违规账号运营地属于宿州市;

2.账号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违法违规内容涉及地)属于宿州市。

三、举报渠道

宿州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电话:0557-3912377、举报邮箱:szwljb@163.com;

宿州市公安局举报方式:抖音号“宿州网警”(ID:suzhouwangjing) 、微博账号“宿州网警”。

四、举报须知

涉及以上内容的举报一经核实,将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分类管理原则,依法进行核查处置。

(一)提供佐证资料。举报人应当提供拟举报网页、网文或视频的网络链接地址、违规内容出现时间、违规内容截图及视频,并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

(二)倡导实名举报。为了更好地核查举报线索,提倡实名举报,如匿名举报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宿州市及县、区公安机关和宿州市及县、区网信办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漏举报人信息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三)严禁恶意举报。为保障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恶意举报,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宿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宿州市公安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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