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国防观念和防灾意识,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试鸣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宿州市人民政府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9:18-9:33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为了确保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24年9月18日9:18至9:33。
二、试鸣范围:宿州市城区。
三、信号种类:防空警报器试鸣使用国家规定的人民防空音响警报信号,即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防空警报器鸣放各种信号的具体时间为:
1.预先警报:9:18-9:21,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鸣放时间为3分钟;
2.空袭警报:9:24-9:27,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1个周期,鸣放时间为3分钟;
3.解除警报:9:30-9:33,连续鸣响3分钟。
届时,请广大市民注意收听,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特此通告。
宿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