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正式印发《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细则(试行)》,重点聚焦参保群众异地就医中遇到的备案程序繁、证明材料多、提供转诊转院和在外急症证明难等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统一全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让群众异地就医更顺心、更省事、更便捷。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我市参保群众到省外就医时,凡是符合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均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等就医介质,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直接结算,仅需支付个人承担的部分,不需要先垫付医疗费用,再拿就诊发票、住院明细等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该政策将原来异地就医4类备案人员统一整合简化为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两大类。明确跨省临时外出就医参保职工报销政策,已办理转诊的,医保支付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未办理转诊的,医保支付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医保跨省异地就医政策仍保持不变。
该政策执行后,改变了原来不能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规定;实施“容缺受理”和“承诺制”;统一全市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支持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全媒体记者:耿 帅
新媒体编辑:陈影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