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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2023-07-03 15:35   来源:掌握宿州APP   作者:  惠杰 

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发生变化,全市将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新标准。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一致,不低于5%,不高于12%。市统计局公布2022年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2542元;安徽省政府公布的宿州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930元。依据这两项规定和标准,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20636元,比上一年度缴存基数上限提高530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2476元,单位同比补贴2476元,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为4952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下限为1930元,比上一年度缴存基数下限提高500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低为97元,单位同比补贴97元,月缴存额合计最低为194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需要办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上、下限的单位及职工,可在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线上网厅或线下网点两种途径办理。

全媒体记者:惠杰

新媒体编辑:冯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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