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五中队执勤民警在淮河东路高架桥附近设卡检查过往车辆时,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随后,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李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0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据驾驶人李某某交代,他中午刚刚参加了喜宴,饮酒之后心存侥幸开着车回家,没想到在路上就被交警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全媒体记者:王元
新媒体编辑:陈影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