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宿州市辖区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规定,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拟对辖区G1516盐洛高速330KM处(盐城方向)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新增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交通违法行为非现场采集功能。
该设备已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合格检测,将于2024年7月22日正式采集新增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通行规定,安全文明出行。交通违法行为互联网查询网址:http://ah.122.gov.cn或登录“交管12123”APP进行查询处理。
特此通告。
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