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最高法、最高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情况。最高法刑三庭庭长陈鸿翔在会上介绍,依法从重从严惩处洗钱犯罪,加大对涉地下钱庄洗钱犯罪、利用虚拟币、游戏币等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
陈鸿翔表示,依法惩处“自洗钱”犯罪,加大罚金刑判处和执行力度,依法追缴洗钱行为人的违法所得,不让任何人从犯罪行为中非法获利。《解释》的主要内容共十三条,其中明确了洗钱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洗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且具有多次实施洗钱行为;拒不配合财物追缴,致使赃款赃物无法追缴;造成损失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陈鸿翔强调,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认定洗钱犯罪,准确定罪处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强化洗钱刑事案件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确保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