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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广告监管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26-02-09 09:13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作者: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十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聚焦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房地产等重点民生领域,直击当下广告市场存在的虚假宣传等突出乱象,具有高度警示性。同时数据显示,全国市场监管部门2025年共查办广告违法案件44521件,罚没金额2.52亿元,既彰显了监管部门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防线的坚定决心,也凸显了整治广告市场秩序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广告作为连接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桥梁,本应坚守真实合法的底线。然而,部分商家为追逐短期利益,将广告异化为虚假宣传的工具,违法使用极限词,尤以民生领域为甚,显然有违法律与道德准则。在医疗器械领域,将普通商品包装成医疗“神器”,虚构专业医疗顾问团队,违法开展疗效化宣传;在食品消费领域,使用“世界最强”等绝对化用语,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或形象为产品背书;在房地产领域,利用虚假规划承诺误导购房者……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广告法,更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乃至生命健康安全,尤其对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构成潜在危害。

值得关注的是,直播带货已成为违法广告的重灾区。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便不乏直播类的违法广告,如在直播间虚假标注产品产地、借直播宣称普通产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效、以直播形式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器械广告等。相较于传统违法广告,直播平台上的违法广告更具隐蔽性和迷惑性,执法监管面临全新挑战。

实践中,直播违法广告的执法难题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违法主体认定难。一则直播违法广告往往涉及广告主、主播、直播平台等多个主体,责任边界模糊,极易出现多方推诿、逃避法律责任的情形。二是监管处置难。直播广告的传播速度极快,一条违法口播可在短时间内触达数万乃至数十万观众,待监管部门介入时,负面影响往往已广泛扩散。三是取证固证难。传统违法广告的图文、视频载体可长期留存,而直播内容实时播放,传统取证方式常常难以有效应对。一些经营者正是利用直播的实时性、互动性、场景化的特征,实现违法广告的快速传播,进而误导广大消费者。直播违法广告的蔓延,不仅加剧了广告市场的不正当竞争,同时也破坏了消费者对直播业态的信任,不利于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对直播广告进行有效监管已成为迫切需求。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广告市场秩序集中整治,正是对这一监管需求的积极回应。其取得的一系列实践成果,不仅为今后的广告治理积累了宝贵经验,也为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落地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份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的新规,紧扣直播电商业态特点,补齐了新兴传播渠道广告监管的制度短板,通过对直播电商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及其服务机构四类核心主体的法定责任作出清晰界定,厘清各方法定权责,构建起了层层衔接、环环相扣的全链条责任体系。例如,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要加强对直播电商活动的动态监测,配合相关部门监管执法,并要求其对直播视频回放、互动信息、交易数据等信息进行完整留存,这有助于确保直播广告发布、交易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为监管执法提供有力证据支撑。

可以预见,随着《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的深入实施,其与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共同构成的多层级广告监管体系,将使相关执法监管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广告治理从集中整治向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迈进,促使广告真正回归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功能,持续提振消费信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持久的活力。

民生无小事,责任重于山。广告市场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消费环境的优劣,关系到市场经济的发展。2025年广告市场秩序集中整治成效显著,但长效治理仍需各方形成合力。期待随着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大、平台责任的不断压实、社会监督的广泛参与,每一则广告都能经得起法律的审视和市场的检验,都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助力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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