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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农地入市”破冰 农民增收致富开拓新渠道
2022-03-10 10:20   来源:宿州发布网   作者:   

2022年2月25日下午,宿州市灵璧县下楼镇杨山村2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成功入市拍卖出让成交。这标志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宿州取得了破冰意义的开端,标志着新一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正式在宿州市落地见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同责由理论走向现实。这也是新《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后,宿州市首批入市交易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全省跑在前列。

本次成功入市拍卖出让成交的2宗地全部位于灵璧县下楼镇杨山村灵房路东侧,面积分别为13.1535亩、26.382亩,规划用途为工业,容积率不低于1.0,采取拍卖方式出让,出让年限为50年。经报价竞买,该2宗地分别被灵璧县彩虹钢构有限公司、灵璧县凯恒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竞得,总成交价款达221.4万元。该2宗地成功入市出让成交,对带动周边产业发展,增加农民就业机会,促进当地农民增收致富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可以解决小微企业、农村特色经济企业用地难、美丽乡村建设无资金来源、村镇布局落后、资源利用低效,农村集体经济低迷等问题。

近年来,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致力于利用土地资源盘活农村经济,将“土地变黄金”的理念付诸于行动。此次灵璧县借鉴“农地入市”试点地区成功经验,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在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充分征求入市地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见,科学编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方案。对入市交易地块切实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严格审核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要素,明确使用期限、交易方式、入市价格、集体收益分配安排等要求。

“农地入市”迈出了宿州市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土地市场的第一步,但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运行机制有待完善,入市主体、入市方式、入市用途较为单一,还需上级政策进一步明确与支持。

下一步,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继续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推进以出让、租赁、入股等入市方式,以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合作社等入市主体,以工矿仓储、商服用地、公共管理用地等入市用途的多元化发展格局。同时建立健全适用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市场交易规则,健全入市交易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继续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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